全国人大常委会新法能否优于全国人大旧法
围绕新律师法与刑事诉讼法的效力问题而出现的学术争论实际上涉及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宪法地位以及两者的关系问题.在宪法关系上,全国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并不是同一机关,当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非基本法律的效力发生冲突时,不能简单适用”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应通过合理的立法政策,建立有利于保障基本法律效力的机制.
立法、基本法律、非基本法律、效力、不抵触原则
D9(法律)
2009-02-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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