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及应对之策
我国在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上,尽管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就,但仍存在许多缺陷.在新的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环境下,我国应采用逐步向UPOV公约1991年文本过渡的方式,提升<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法律位阶.在品种权立法中应体现我国农业特点,丰富品种权内容,建立和完善权利耗尽原则、先用权制度、强制许可制度等,完善相应的配套法律措施,并借鉴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验引入CBD理念.同时,我国还应建立健全品种权审查、审判的技术支撑体系,针对侵权现象严重的现状,加强对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的行政执法和司法力度.
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现状、发展对策
D9(法律)
农业部软科学基金
2008-07-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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