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社会权力与准国家权力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政协实际上是一个不享有国家权力的半国家、半社会机构(所谓”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为了贯彻中共十七大报告关于推进政协”参政议政制度建设”的精神,本文论析了政协的权力地位和性质属于社会权力和准国家权力,并提出了赋予政协有对人大的提案权、咨询权、违宪审查权等程序性权力的建议.
人民政协、社会权力、准国家权力
D9(法律)
2008-06-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4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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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协、社会权力、准国家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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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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