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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直播问题的法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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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特大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邱兴华于2006年10月19日在安康中院受审.邱兴华涉嫌杀害11人,曾被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悬赏10万元通缉.在邱兴华案件审判的前一天,安康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蔺天明介绍,”7·16”特大杀人案是建国以来安康市最严重的一起刑事案件,安康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极为重视.为了公开、公正审判这起特大杀人案,经研究决定,由于审判场地的制约,此次庭审将通过安康电视台进行直播,”这样一方面满足了更多群众的愿望,另一方面也可向社会公开整个审判过程.”①庭审还预留了30个记者采访席位.但到2006年10月18日上午11时许,电视台突然接到有关部门通知,暂停直播准备,改为录像播出.②

庭审直播、刑事审判庭、安康、杀人案、中级人民法院、特大、电视台、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通缉令、公正审判、公安部、制约、预留、通知、庭长、审理、陕西、杀害、群众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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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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