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法学的”全球意义”--以三种法理知识生产为中心
民国时期某些法理知识生产具有”世界化”的特点.对这种特点进行探讨,可以深入理解民国时期法学的”全球意义”,可以深入理解这些生产和其时多元微观中国法律法学活动因素的相互关联.最为重要的是,这种探讨,以及对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联的理解,可以确立一种对近现代中国法学的新型认知模式.
民国法理知识生产、全球意义、日常法律实践、微观法学建制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8页
3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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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法理知识生产、全球意义、日常法律实践、微观法学建制
D9(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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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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