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圆明园湖底铺膜事件论”环评问责”
@@ 自2005年3月28日,<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同时披露”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遭专家质疑”的消息,及至4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举行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会要求圆明园及时补做环境评价并上交环评报告,再至5月11日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北京师范大学下属环评机构进行点名批评--有能力却拒绝为圆明园做环境评价,”环评问责”逐渐成为圆明园湖底铺膜事件中的热门话题,北师大下属的环评机构似乎在一时间也成为了众矢之的.尽管此番环评问责是由北师大下属的环评机构拒绝为圆明园湖底铺膜做环评而起,但其问责的内容和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该事件本身,而带有相当的普适性,甚至上升到要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层面.因此笔者拟就环评问责本身所包含的一些问题作一简单的评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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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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