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圆明园湖底铺膜事件论”环评问责”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由圆明园湖底铺膜事件论”环评问责”

引用
@@ 自2005年3月28日,<人民日报>和人民网同时披露”圆明园湖底铺设防渗膜遭专家质疑”的消息,及至4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举行圆明园湖底防渗工程听证会要求圆明园及时补做环境评价并上交环评报告,再至5月11日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对北京师范大学下属环评机构进行点名批评--有能力却拒绝为圆明园做环境评价,”环评问责”逐渐成为圆明园湖底铺膜事件中的热门话题,北师大下属的环评机构似乎在一时间也成为了众矢之的.尽管此番环评问责是由北师大下属的环评机构拒绝为圆明园湖底铺膜做环评而起,但其问责的内容和意义已经远远超出了该事件本身,而带有相当的普适性,甚至上升到要修改环境影响评价法的层面.因此笔者拟就环评问责本身所包含的一些问题作一简单的评述.

圆明园、湖底、铺膜、事件、问责、环境评价、机构、工程听证会、师范大学、人民网、环评报告、环境影响、环保、防渗膜、普适性、评价法、专家、消息、铺设、披露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9-1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法学

1000-4238

31-1050

2005,(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