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司法避免冤案
@@ 佘祥林案,司法权威和法律的公信力在百姓心目中跌到零!因被害人”死而复活”,使佘祥林服刑11年后得以洗脱故意杀人罪名提前出狱,我国刑事司法纠错和制约机制,在佘祥林案审理中弱化到只有在纯自然状态下偶然出现颠覆性证据时才能发挥作用,令人叹息!司法人员为取得口供,将冤案办成”铁案”,不惜对被告人进行刑讯逼供,还对证人进行迫害,我国刑事司法程序规范形同虚设,司法机关不依法司法,令人惊愕!为封堵当事人亲属上访申冤之口,以莫须有罪名关押佘祥林家人,佘祥林老母亲为此死在申冤之中,令人扼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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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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