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的法治方式
@@ 一、法治领域中的不和谐因素造成社会不和谐或者冲突的因素是众多而复杂的.就法治领域而言,至少有以下因素:首先,社会公众尤其是公务人员的个人素质,特别是他们的法律素质是影响社会冲突的关键因素.应当承认,目前社会公众特别是公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仍然比较淡薄.尽管政府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来进行了比较广泛的法律普及工作,但是,普法并不平衡.表现为三个方面,即有些公众权利意识强,规则意识弱;公务员权力意识强,责任意识弱;上级政府法治观念强,下级政府法治意识弱.
构建和谐社会、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公务人员、政府、公众、不和谐因素、责任意识、权利意识、权力意识、普及工作、关键因素、个人素质、法治观念、法律素质、冲突、公务员、不平衡、普法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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