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立法的”绿色”理性选择
@@ 环境资源问题是当代人类无可回避的.从法律的层面看,环境资源问题的产生与控制莫不与资源的配置方式和主体的权利义务运行模式直接相关.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资源配置基本规则的物权法,必须应对环境问题的挑战.从理论上讲,解决冲突的方案有两种:一种是外部方案--以公权限制私权,另一种是内部方案--将公法义务纳入私权.外部方案相对简单容易,但作用效果有限,内部方案相对复杂困难,但功能效用显著,这已为环境保护的立法与实践所反复证明.
物权立法、绿色、资源问题、环境问题、资源配置、运行模式、权利义务、配置方式、经济条件、基本规则、环境保护、功能效用、物权法、当代人、证明、市场、实践、权限、理论、控制
F29;DF5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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