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对涉外民商事案件实行集中管辖的利弊分析--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商事诉讼管辖权若干问题的规定》
<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我国民事审判中的一些痼疾,具有积极意义;但也存在商榷之处,如立法技术粗糙,漏洞俯拾即是,特别是<规定>未经全国人大的必要授权,且其核心内容违背了现行民诉法的规定.司法解释是把双刃剑,超越限度滥用将导致严重的后果,由此产生的影响应引起重视.
<规定>、司法解释、司法改革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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