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开要约收购与中小股东利益之保护
上市公司的收购行为涉及到多方主体的利益,收购立法的实质就是如何处置各方利益冲突,寻求利益的平衡点.然而,在这些利益的主体中,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常处于不利地位,其利益最易受到损害.对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应从三方面考虑:第一,在收购要约发出前,强化收购人的信息披露,对目标公司的中小股东起警示作用;第二,在收购过程中,应重点对收购人收购行为与目标公司的管理层的反收购行为进行监控;第三,收购结束后,既要禁止收购人操纵证券价格,又要防止其通过挤出收购损害目标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开要约收购、目标公司、中小股东、保护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1页
97-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