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长”二选”风波的启示
岳阳市唯一市长候选人因未获人大代表半数以上选票而落选,但其两天后又被重新提名为市长唯一候选人当选,这一过程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引起了广泛争议.这场风波给我们的有益启示是:地方国家机关主要领导人依法一般应进行差额选举,给人民代表以选择余地;唯一市长候选人落选又再次作为唯一候选人提名参选,于法于理都说不过去,今后应杜绝此类做法;国家机关领导工作人员的选举过程,应当既是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协调统一的过程,又是党的领导与人民当家作主协调统一的过程,每一对关系中的两个侧面都不可偏废;应在地方国家机关领导工作人员选举中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靠向人民代表施压的方式保证候选人当选是下策,不仅最终行不通,还可能造成重大遗患.为保障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建议修改或者解释法律的有关条款,提高地方国家机关领导工作人员选举的民主程度.
岳阳市、选举、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D9(法律)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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