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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洋的行为不具有刑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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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海洋泼熊事件在社会上引起空前反响,人们从不同的角度分析、评价这一行为,媒体将此也炒得沸沸扬扬.最终,人们将视角集中在对刘海洋的处理上.刘海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受刑罚惩罚吗?一般人对此有两种截然不同的看法:有人对刘海洋洒以同情之泪,认为刘海洋也是受害者,其行为不构成犯罪;有人对刘海洋的行为义愤填膺,认为其行为构成犯罪,要严惩.就是在法律界也存在这两种观点:持不构成犯罪观点的人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在刑法规定上是一片空白,无法适用刑法;持构成犯罪观点的人则认为刘海洋的行为可以适用刑法.但持这种观点的人对刘海洋的行为究竟构成何种犯罪,却又意见不一:有人认为构成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也有人认为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那么,刘海洋的行为究竟构不构成犯罪呢?我们认为不构成犯罪.

刘海洋、行为构成、犯罪观、适用刑法、濒危野生动物、刑法规定、两种观点、角度分析、公私财物、受害者、法律界、刑罚、视角、事件、杀害、评价、媒体、毁坏、处理、惩罚

D92;DF7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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