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权利类型及其保护
基于法律创设权利并给予担保的理念,大陆法系以制定法的模式使权利类型化.权利类型化虽然有助于法律体系的完整和法律适用的公正,但却无法对现实生活中民事主体所享有的各种利益予以周到保护.德国民事立法规定”法益”以求救济,但也难免有所遗漏.因此,我国在借鉴他国的立法时,有必要构建多层次、多方位的权利保护机制.
民事权利、类型化、法益、保护机制
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53-5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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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权利、类型化、法益、保护机制
D92;D9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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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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