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21.04.004
互联网企业商业贿赂犯罪及其防控——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为例
以互联网行业为代表的商业贿赂犯罪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在网络时代进一步增强.通过对2011年以来的74件互联网企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在犯罪现象方面,网络商业贿赂犯罪主体呈现年轻化、高学历化等特征,危害行为主要发生在运营环节,危害结果较为严重,商业贿赂平均金额为78.9万元.在犯罪原因方面,网络商业贿赂犯罪因素包括个体因素、企业因素、行业因素、社会因素等;较之于公务贿赂,网络商业贿赂犯罪总体上非法获益高,但犯罪成本和被发现概率较低;互联网企业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廉政监管资源投入不足;互联网行业的高迭代性、高竞争性,导致新兴行业监管规则长期存在"空窗期";因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社会监督作用高度受限.在犯罪对策方面,建议建立多主体合作、多策并举的网络商业贿赂防控体系,逐步完善商业贿赂法律规范体系,开展网络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加强行政指导和观念引导,特别注重探索制度预防、组织预防和技术预防的犯罪预防新机制、新手段.
商业贿赂;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互联网企业;犯罪防控
本文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网络时代商业贿赂犯罪现状与治理对策研究"课题编号:GJ2020WLB04
2021-11-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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