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20.03.009
矫正视野下的罪犯分类:从犯罪类型到犯因——以女性犯罪为视角
对罪犯的传统分类方式是以犯罪类型为标准,这使得罪犯矫正的力量仅停留于行为,而未及行为人,未真正触及犯罪人格,从而限制了矫正质量的提升.以犯因作为标准对罪犯进行分类,是透过犯罪行为追究行为背后的犯罪人格,从而准确凸显了矫正的“靶点”,不仅可以实现精准矫正,而且便于整合监狱矫正资源和社会政策资源,从而实现更好的矫正质量.
罪犯分类、犯因、女性犯罪、精准矫正、社会政策
2020-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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