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20.01.013
捕诉一体模式下提升检察办案质效研究
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是我国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能,“捕诉一体”还是“捕诉分离”历来是学界及司法实务界的关注重点.2018年7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提出实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即同一刑事案件的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由同一部门的同一检察官负责,捕诉一体成为全国检察机关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的重大机制创新.根据上海市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上海市J区检察院从2018年7月1日正式实施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但是,对长期适应捕诉分离办案模式的检察官而言,这一模式对办案理念、工作方式带来重大影响,对办案质效和司法能力提出了挑战.本文通过评估捕诉一体机制的运行成效,对需要重视的阶段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加强配套工作机制建设的建议,以期进一步完善捕诉一体办案模式、促进检察队伍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建设,以切实提升检察机关办案质效.
2020-06-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98-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