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17.06.003
罪刑法定视野下对空白罪状的再追问——以赵春华案及23个同类案件为分析样本
赵春华非法持有枪支罪一案中关于“枪支”认定问题的争论,本质上是相关空白罪状所引起的司法实践的混乱.虽然学界通说承认空白罪状在参照规范明确的前提下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但空白罪状包容性与灵活性的特性也必然使其受刑事政策和刑法价值观变迁的影响较重.如果纵容这种情况,会与罪刑法定原则格格不入.解决这一问题仅从立法上重申罪刑法定原则是必要但不充分的,还需在司法适用上坚守刑法的独立判断价值,采取合理的解释路径.
罪刑法定、空白罪状、非法持枪罪、解释路径
山东省法学会2017年度重点课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公正司法研究——以刑事诉讼为视角”课题编号:SLS 2017 A7
2018-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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