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15.05.001
从法律强制到司法专横——对冤假错案的反思
法律强制性是一把双刃剑.一旦用得不准,它便会侵犯人权,伤及无辜.冤假错案的有罪材料,源于侦查取证.辨析侦查取证中的强制性与权力制衡,反思阶级专政与司法专横的渊源.考察侦查、起诉、审判过程的认识惯性和心理偏执.不当地追求效率,就非常地没有效率.法律强制性需有一定限度,这就要对司法过程、尤其是侦查过程进行监督制约,防止司法专横.探讨如何维护司法尊严与司法公信力.对冤假错案的追责要公开,这才能使公众重塑对法治的信仰.要从根本上遏制冤假错案发生,就得限制法律固有的强制性,使之保持在一个合理适当的范围之内.
法律强制、司法专横、冤假错案、确证偏见
D92;D9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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