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15.02.011
反贪技术侦查的制约因素分析
多年来,无论是学界还是实务部门,都强烈呼吁应当赋予检察机关采取技术侦查的权力,从而有效打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新《刑事诉讼法》第148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重大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这一立法进步值得庆贺,然而要使技术侦查措施真正为办案实践服务,仍然存在着一些法律上、实践操作上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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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7;DF8
2015-11-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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