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惩治黑社会组织性质的犯罪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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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1-1130.2010.01.005

依法惩治黑社会组织性质的犯罪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选择

引用
@@ 一、社会危害性决定了惩治黑社会组织性质犯罪的必然性 犯罪是危害性最严重的违法行为.当一般违法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程度,其性质就发生变化,由一般违法行为变成犯罪行为.犯罪的这种特征决定了犯罪圈的范围以及刑罚的强度.社会危害性越严重的行为,越应该纳入犯罪圈并处以重刑,这是一种社会常识,也是一种最基本的刑罚理念,也就是所谓的"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看待黑社会犯罪,也不应该脱离这种原则.

惩治、黑社会组织、组织性质、犯罪圈、法治社会、必然选择、Society、社会危害性、违法行为、罪责刑相适应、黑社会犯罪、性质犯罪、刑法规定、刑罚理念、犯罪行为、行为变、必然性、重刑、特征、强度

D92;DF6

2010-04-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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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研究

1671-1130

31-1809/D

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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