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08.06.002
公诉权与侦查权的冲突与衡平
侦查权和公诉权是国家在刑事诉讼中的两项重要权能.就其性质而言,侦查权和公诉权都是承担追诉犯罪职能的公权力,具有一定的同质性.但由于侦查权和起诉权分属于不同的国家机关行使,且各自的程序任务不尽相同,因而两种权力在服务于刑事诉讼目的的过程中难免会发生分歧,甚至有相互冲突的情形,从而导致程序效率的消减.因此,在刑事诉讼中适度衡平侦查权和公诉权的权力配置,既是程序科学运行的技术性制度安排,也是防范权力滥用的程序法治问题.
公诉权、侦查权、冲突、衡平
D92;D91
2009-03-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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