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1-1130.2002.02.005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司法认定中若干疑难问题探讨(下)
@@ 三、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近年来,我国10余个省区均发现或者查获境外黑社会成员的渗透,涉及到境外黑社会组织达80余个,他们所进行的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一方面对我国沿海地区和内地的社会秩序构成了严重威胁,另一方面也使我国的有组织犯罪逐渐向跨国化、国际化的方向发展.①为了惩治和打击危害严重的上述行为,我国修订后的刑法第294条第2款设立了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是指境外的黑社会组织,到我国境内通过腐蚀、拉拢等手段,发展黑社会成员的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本罪的具体适用上仍存在着一些有争议的司法难题.
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境外黑社会、有组织犯罪、沿海地区、行为、司法实践、社会秩序、犯罪活动、刑法第、跨国化、过腐蚀、国际化、修订、违法、危害、渗透、内地、境内、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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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1-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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