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哈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法规基础及其完善方向
《服务贸易总协定》是第一个将教育服务纳入世界服务贸易体系的国际条约,在其影响下,目前大部分国家间的教育合作以服务贸易的方式开展.中哈目前也以该协定作为教育服务贸易的主要依据.但一个多边性的贸易协定难以对教育服务的各方面进行细致规定,缺乏双边教育合作的针对性.与此同时,当前中哈两国的教育服务法律体系也不够完善,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两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两国可以首先通过制定双边贸易协定对两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进行针对性的完善,同时补足相关国内立法,作为对两国高等教育服务法律体系的补充,以促进两国高等教育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发展.
中国、哈萨克斯坦、高等教育、服务贸易、《服务贸易总协定》
伊犁师范大学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合作发展研究中心项目2021ZBGJYB009
2022-03-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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