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6.02.006
著作人身权不可流转之证成及理论重构
随着著作权产业的发展和大数据贸易时代的到来,著作人身权流转的司法案例和社会现象频频发生,学术界开始为该权利的可流转性寻求理论上的支撑.然而,在传统民法理论中,人身权一直被视为民事主体所不可或缺的部分,针对该权利的流转行为也一向被法律所禁止.著作人身权虽不完全等同于民法上的人身权利,但其作为私权,仍宜将不可流转性作为基本属性.从既有理论缺陷出发,尝试构建著作人身权不可流转理论之框架,既具有现实意义,亦对修订中的《著作权法》草案中有关著作人身权权利行使的制度设计大有裨益.
著作人身权、流转、侵权责任限制说
D92;DF5
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资助.项目名称:知识产权交叉案件合一审判模式的司法公信力研究,课题11YJA820001
2016-04-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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