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1.08.010
专利权质押贷款的可操作性难题及其应对
自我国1995年颁行《担保法》,专利权可以用于设定质押即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由此也打开了利用知识产权进行融资的通道.但是,十多年来,仅就专利权质押贷款而言,我国商业银行所开展的该项业务并不十分发达,1不仅贷款规模小、授信额度受到严格控制,而且贷款也多采取组合担保的方式.
专利权、质押贷款、我国商业银行、《担保法》、知识产权、授信额度、法律依据、贷款规模、组合、通道、融资、控制、分发
F83;F27
2012-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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