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征集作品广告的法律性质评赵伟轩诉上海马克华菲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9517.2011.06.015

有奖征集作品广告的法律性质评赵伟轩诉上海马克华菲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

引用
广告中明示或默示广告发布方将确定获得征集作品的使用权是征集作品广告构成著作权使用权许可合同要约的充分必要条件;明确作品使用报酬、作品用途或者作品投入使用,则是构成要约的充分条件但非必要条件.征集作品广告虽未构成要约,但如构成提出交易条件的要约邀请,则投稿行为构成默示认可该交易条件的要约,双方仍可成立著作权使用许可合同.

征集作品广告、要约、要约邀请、合意

TP3;S51

2011-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75-78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电子知识产权

1004-9517

11-3226/D

2011,(6)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