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10.01.012
未经批准的境外作品的保护——兼评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第1款
我国对境外作品实行行政审批制度.这一制度不应影响未经批准的境外作品在中国的保护水平.在有关未经批准的境外作品的纠纷中,法院形成了三种不同的进路.如果以境外作品未经审批为由而降低其保护水平,既误读了行政审批制度的初衷,也混淆了著作权法与出版法的界限.
境外作品、行政审批、著作权保护、法禁作品
TP3;TL8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著作权的宪法基础",批号为07CFX037的部分成果
2010-04-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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