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9.07.008
论知识产权法的目的及其实现途径
以竞争法的思维阐释了知识产权法的二元目的和实现途径.在"直接目的"的实现上,据于成果信息的特性和开发激励的需要,并遵循开发者的支配利益法益保护模式的法学思路,直接阐明了知识产权的支配对象及其权利构成.由此也说明了知识产权法的基本理论:信息再现论及其内含的激励机制.在"最终的发展目的"的实现上,鉴于知识产权法是特殊领域的市场干预法,必须实行全面的内部法律规制来维系成果信息的开发与利用的竞争秩序,必要时尚需借助民法和反垄断法的力量来形成外部纠偏机制.
知识产权法、法的目的、直接目的、最终目的、成果信息
TP3;H31
2009-08-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5页
17-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