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9517.2008.05.013
公共秩序与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以对美国第3项指控的分析为中心
在中美知识产权争端WTO第一案中,针对我国"与知识产权保护和实施有关的措施",美国最终共提出了3项指控,其中,核心指控是针对我国<著作权法>第4条"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的规定.<著作权法>第4条是建立在保护我国公共秩序的基础之上的,无论是TRIPS协议,还是<伯尔尼公约>,都认可国家基于公共秩序而采取某些措施的权利,因此,第4条的正当性与合法性不容质疑.美国的指控是建立在错误解释的基础之上的,应该予以驳回.
知识产权争端、国民待遇、公共秩序
D99;D92
2008-07-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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