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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9517.2002.09.011

演示发明导致公开使用--从一起专利权无效的裁决看美国法院对在先技术的严格掌控

引用
@@ 在遭遇到专利侵权的诉讼时,反诉专利权无效,是侵权人常用的法律武器.今年7月,美国上诉法院对一起诉专利权无效的纠纷的裁决,可以使我们看到美国法院对在先技术(prior art)的严格掌控.同样,专利制度所规定的时间上的限制,在我国也应引起企业及发明人的重视.美国专利法规定有一年的宽限期(grace period),即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前一年内公开使用或销售,不丧失新颖性.我国专利制度无此宽限期,但对在政府主办或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参展、或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或未经同意被他人泄露的发明创造,则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

演示、发明创造、专利权无效、裁决、美国、上诉法院、宽限期、专利制度、国际展览会、专利侵权、专利法规、政府主办、在先技术、学术会议、申请专利、法律武器、新颖性、申请日、发明人、销售

D9(法律)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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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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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4-9517

11-3226/D

2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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