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54.2018.11.017
激发高校教师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主体性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扩大党内基层民主,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监督党的组织和干部、向上级党组织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渠道”.2017年8月,中共教育部党组印发《中共教育部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提出“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本单位工作规划、干部人事、年度考核、提职晋级、评奖评优等重要事项讨论决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教师党员通过教师党支部书记参与学校治理在体系架构上得到明确.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激发教师党员参与学校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对于加强高校党的领导和提升高校党的建设质量具有理论和现实的意义.
上海市2016年度阳光计划“全面从严治党视域下高校干部队伍监督实施路径研究”16YG47;上海市教卫党委党建研究课题“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制度安排与主体性激发”2017ZX020
2019-01-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54-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