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1754.2015.12.008
"腐败双重作用论"之批判
腐败是现代化进程中不容忽视的障碍.对于政府来说,腐败是毁坏政府公信力和权威的罪魁祸首;对于公众来说,腐败是国家政治体制与自我的悖反.因此,许多国家大力倡行反腐,对于腐败采取"零容忍"的态度,然而,在这种"零容忍"态度存在的同时,出现了另外一种声音——"腐败双重作用论",那么,对于当代中国的发展现状,法制建设和国家治理模式来说,这种"腐败双重作用论"是否同样适用?如何理解这一理论观点?它对中国政治理论界、官员队伍、大众群体又会产生何种影响?对于由此产生的一系列问题的回答,我们必须立足当下,对于腐败的定义、特征、影响作回顾和分析,才能从理论上明确其功能、作用,并构建起更加科学有效地反腐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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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3;F84
2016-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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