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5964.2017.10.005
第三方支付不能"无照驾驶"
近年来,我国非银行支付(第三方支付)市场发展迅速.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第三方支付机构累计发生网络支付业务1639亿笔,金额达99万亿元,同比分别增长99.5%和100.7%.
第三方支付机构是支付服务市场发展的产物,央行于2010年发布《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明确对支付机构开展支付业务实施准入管理.就像驾驶机动车必须先取得驾驶证一样,从事第三方支付业务,必须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这张许可证,被很多人称为支付业务"牌照",是开展网络支付、多用途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第三方支付业务第一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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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3;TP3
2017-11-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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