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夫妻的婚前财产约定(之三)
@@ 家是基于情感的一个物质体,作为饮食男女,不可避免地要面对各种物质财产的存在.特别是房产,更容易成为因权益不明而引发争议的对象.相关利益方最好能够订立协议,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理性地界定好财产的归属,为婚姻加一层保险.”万一将来留不住你的人,起码可以留住我自己的东西.”
夫妻、婚前财产公证、相关利益、物质、饮食、协议、权益、情感、男女、婚姻、房产、对象、地界、保险
D92;F84
2005-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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