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321/j.issn:0563-5020.2004.03.014
中国地层学史上的"历史优先律事件"和"优先律双重标准事件"
近10年内,中国地层学史上发生过两件大事:一是"历史优先律事件",表现为全国地层委员会具体组织并由其副主任程裕淇主编的<中国地层典>,对优先权法则不执行以出版为基础的"出版优先律"而执行不论发表与否仅以"尊重原始命名者"为基础的"历史优先律";二是"优先律双重标准事件",在全国地层委员会颁布的<中国地层指南>(修订版)内对优先律搞双重标准.这两个事件均表现对"优先权法则"国际共识内涵的偏离,偏离了以出版为基础的"出版优先律".尤其不应该的是,当人们对"历史优先律"提出异议后,全国地层委员会不但不及时纠正"历史优先律"的片面观点,相反地却在修订中国地层命名法时,为了给"历史优先律"合法化创造条件,竟然在<中国地层指南>(修订版)内,对优先权搞双重标准."历史优先律事件"和"优先律双重标准事件"破坏了地层命名法的标准性,颠倒了中国地层命名史,干扰了中国地层名称的管理,是全国地层委员会的失误.
历史优先律、优先律双重标准、<中国地层典>、<中国地层指南(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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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35(历史地质学、地层学)
2004-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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