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71/j.1008-8105(2018)-2002
关于环境保护税征收领域的行政协商研究
行政协商是我国当代政府治理和政治发展的必然选择,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行政领域的重要实现方式,又充分体现了我国服务型政府的理念.通过在征收环境保护税领域引入行政协商环节,基于严格的法律规范和程序基础,就双方共同面对的问题进行平等对话和民主协商,最终达成双方都比较认可的行政结果,既有利于提升行政征税效率,推动环境保护税征收的改革进程,也在很大程度上推进政府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环境保护税、行政征收、行政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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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财政、国家财政)
福建省软科学研究项目"福建省污水治理产业技术发展预测与升级对策研究"2017R010062;福建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大委托项目"中国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产业绿色发展新动能研究"2017TWZ007;福建省高校新型特色智库"福建绿色发展研究院"项目201705
2019-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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