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4071/j.1008-8105(2017)05-0093-05
法治视野下对ADR的审视与构建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即ADR体系,在纠纷趋向多元化的今天,逐渐发挥出技术优势.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作用寄予高度期望,为了满足法治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要求,同时满足社会纠纷管理的秩序建设在司法上的需求,需要重新厘清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理念,并对司法性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进行理性批判与建构.通过分析ADR构建的合理性基础,并对ADR的程序价值进行定位,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应用的效用.
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法治社会管理、程序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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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5(中国法律)
2017-11-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6页
93-97,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