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8-8105.2009.02.022
论遗嘱自由之限制
由于我国现行继承法对遗嘱自由限制设置的混乱和不理性,导致司法判例的混乱,从而不得不引起我们对现行继承法律制度的重新审视.本文通过对我国法律相关规定的评析,指出了我国立法方面的不足,认为应废除继承法第19条"必要遗产份额"的规定,增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特留份",借以完善我国的遗嘱继承法律制度.
遗嘱、遗嘱自由、限制、特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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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923.5(中国法律)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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