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53/j.cnki.ddjjgl.2019.02.012
"人工智能+税收征管"的理念确立与制度建构
传统税收征管制度存在行政效率偏低、 裁量准确度不足、 信息安全度偏低与交流机制匮乏的局限.而人工智能具备的高效性、 确定性、 即时性与税收征管活动的庞杂度、 公正性、 动态性相契合,为二者的合作提供可行空间.将人工智能应用至税收征管活动的过程中,应坚持税务行政人员主导、 人工智能辅助、 税收法定的理念,完善"人工智能+税收征管"的立法体系,明确人工智能信息管理的预设程序、 指导理念、 管理员与监管机制,允许人工智能收发纸质发票并管理电子发票,使用人工智能确定稽查对象、 调查取证并构建相应的稽查数据库,明确人工智能在税收征管信息公开、 热线服务、 平台交流的使用方式,破解传统税收征管难题并构建和谐、 合作的征纳关系.
人工智能、税收征管、税收行政人员主导、征纳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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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0(财政、国家财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中国离境退税法律制度完善研究》16CFX059
2019-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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