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53/j.cnki.ddjjgl.2019.01.011
论地方财源建设的困局破解与法治保障
地方财源建设的程度决定了地方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的能力.然而,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的财源不断受到侵蚀.目前,地方政府已经面临财政困局,具体表现诸如,地方政府承担的事权与支出责任过多,地方政府财权缺失,财力紧张,地方税体系不完善,地方主体税种缺乏等.囿于此种财政困局,地方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严重下降,地方经济发展也受到制约.于是,在无法依靠制度内的方式获得财政收入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只能借助于制度外的渠道开始了寻找"替代财源"的潜在对抗,也由此导致一系列严重的经济与社会问题,比如非税收入规模膨胀、 地方政府债务高企以及"土地财政"依赖等.地方财源缺失的背后,我们应当进行深刻反思.其中,"共享型分税制"对地方财源缺失造成的影响是最为直接的,亟待改进与完善.应当明确,在行政主导分税制的弊端日益显现的今天,化解我国地方财政困局的正解,应是寻找地方财源建设的法治保障.
地方财源、财政困局、共享型分税制、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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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2.7(财政、国家财政)
2019-03-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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