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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673-0461.2012.07.017

我国不动产登记机关审查标准的法理反思

引用
不动产登记机关在不动产登记中处于控制地位,首要职责是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作出决定.采用何种登记审查标准,对登记的公信力、登记的效率和准确性以及登记错误的责任承担都有重要的影响,理论上的认识不一,实践中的作法也各异,不仅对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利保护极为不利,而且也将极大地损害登记机关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所以明确审查标准对不动产登记制度至关重要.

不动产登记、审查标准、实质审查、形式审查

34

D912.1;D915(法学各部门)

2012-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8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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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0461

13-1356/F

34

201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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