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区域合作中的政府间协议浅析——以上海为例
我国地域辽阔,环境复杂多样,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显著.因此,加强区域合作,统筹区域发展成为必然.目前,政府间合作协议是我国最高级别的跨区域合作的制度安排.上海作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城市,已先后与中西部多个省区签订了政府合作协议.政府间合作协议作为促进上海自身发展和推动上海服务长三角、服务长江流域、服务全国的重要途径和抓手,成效显著.从目前上海与6个省区的政府合作协议分析来看,存在合作范围狭窄、制度化程度低,协议内容比较抽象、缺乏责任追究机制等问题.今后尚需从完善制度环境、扩大合作范围、制定合作细节、完善协调和约束机制等方面不断加以完善.
政府合作、合作协议、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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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27(中国经济)
2011-12-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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