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461.2008.02.016
我国高管人员报酬激励制度的有效性——基于沪深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
如何设计后股权分置时代的高管报酬机制将面临很多挑战.研究表明,短期报酬具有有效性,这意味着在设计国有控股公司的股权激励时,依然不能忽略短期报酬激励和职务升迁等政治和非货币的激励;长期报酬激励不显著,这说明我国股权激励的"利益趋同效应"不明显,目前股权激励的有效性前提还不够;高管激励倾斜度低说明"大锅饭"仍未打破,这需要解除报酬管制,向核心高管倾斜,避免"搭便车"式的激励;长短期报酬结构的结果说明如果将固定任期制转为弹性任期制,更能实现报酬激励的有效性.
报酬有效性、长期报酬、短期报酬、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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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6.6;F832.5(企业经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70772084;中山大学985工程产业与区域发展创新基地资助项目
2008-05-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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