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3-0461.2007.02.011
股东、政府及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分析
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理论是指单重委托代理理论,主要用来分析以私有产权和私有制为基础的公司制企业在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的背景下产生的公司治理问题.但在我国,国有企业从初始委托人(全体人民)到最终代理人(管理层)存在着多层的委托代理关系,企业内所有者缺位,所有权的监督比较薄弱,因此单重委托代理理论不适合用来分析我国的国有企业.运用双重委托代理理论对我国国有企业中的股东(全体人民)、政府及管理层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进行了分析而得到双重委托代理理论比单重委托代理理论更具解释力的结论.对委托代理模型的主要变量进行了讨论,并给出全民和政府分别作为委托人时的最优激励合同、政府侵占全民的租金及双重委托代理的总代理成本.
国有企业、单重委托代理理论、双重委托代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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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21.36(中国工业经济)
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中山大学校科研和教改项目14000-3153180
2007-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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