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咬人——小潘泉的悲惨遭遇——湖北荆州市一例由狗咬人引起的官司
@@ 狗咬人不是新闻,但由此引出的官司却是新闻.不信,请看发生在湖北省荆州市的狗伤幼童赔偿案.1999年10月19日,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黄学定的狼狗咬伤原告、幼童潘泉一案作出宣判:被告赔偿医药费102元、营养费500元、护理费600元,及继续治疗费1000元,同时判赔精神损失费2万元.接到判决书后,被告黄学定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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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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