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7X.2018.06.019
我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我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宪法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宪法的颁布,不仅对巩固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果意义重大,而且对确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律制度影响深远.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又对现行宪法做出了重要修订,国家也对大力学习宣传宪法、尊重宪法权威提出了相应要求.在这样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对我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的形成发展做一简单梳理,期望对促进我国委员会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有所裨益.
2015年度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基于民族复兴战略下的我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制度研究》15Z175
2018-08-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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