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7X.2015.02.011
列宁依法治国思想对我国依法治国建设的启示
列宁依法治国思想是在领导俄国十月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列宁坚持用依法治国思想建设国家,明确指出:“假如我们拒绝用法令指明道路,那我们就会是社会主义的叛徒.”[1](P188)列宁依法治国思想丰富,对社会主义国家法治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但由于斯大林主义、苏联解体等诸多因素影响,列宁依法治国思想一直被误解.其实,以科学的态度完善和深层挖掘列宁的依法治国思想,就会明白其中的真谛,在赋予时代价值的同时也能够为我国依法治国建设提供有力的理论指导.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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