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7X.2014.11.012
政府主导下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问题探究
党的十八大提出,政府提供农村文化服务要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据文化部计财司统计,近四年来,农村文化事业费年均增长约24.6%,2010年,农村文化事业费占30.4%,比重比2009年提高了1.5个百分点.这表明,无论在政策支持上,还是资金投入上,都体现了政府强有力的主导地位.我国政府是服务性政府,肩负着两项重要职能,即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是政府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不可或缺的部分,同时也是政府的责任.由于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具有一般公共物品的公共性和公益性特点,同时又具有根植于农业耕种的经济环境特性,其收益周期长、回报率低,要想通过完全市场化的机制来供给,在目前环境下是很难实现的,因此这就决定了政府供给的主导地位.笔者认为,政府作为关键的提供者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政府如何提供服务,提供怎样的服务这才是问题的关键所在.
政府主导、农村文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文化服务、主导地位、提供公共服务、事业费、完全市场化、欠发达地区、资金投入、重要职能、政府作为、政府供给、政策支持、文化建设、提供服务、免费开放、惠民工程、环境特性
F81;G12
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机制与模式研究》批准号13BGL146;2012年广东省教育厅社科一般项目《农村公共文化服务模式研究:以广东省为例》2012WYXM-0062
201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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