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3-837X.2014.11.002
关于党的基本路线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的思考——应把“美丽”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并列作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目标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以下简称“党的基本路线”)是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的.党的十三大报告在科学阐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同时,正式提出了党的基本路线:“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经过20年的实践和探索,我们党对奋斗目标的认识逐步深化,党的十七大通过的党章又把“和谐”与“富强民主文明”一起写入党的基本路线.十八大新党章仍沿用十七大党章对党的基本路线的表述.笔者认为,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党的十八大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五位一体”总布局等理论和实践的发展,应把“美丽”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并列写入党的基本路线,新的党的基本路线的完整表述应该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之所以把“美丽”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并列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写入党的基本路线,具体来说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根据.
党的基本路线、富强民主文明、文明和谐、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特色社会主义、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各族人民、实践、十七大、人与自然关系、新党章、马克思主义、中国、五位一体
D26;A84
2014-12-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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